王鹰忙忙碌碌,上班掐着点来,下班迅速离开,行动节奏完全变了。乐队的人反而不太习惯,互相了解这到底是怎么啦。小提琴手笑:“好事好事。你们不觉得吗?很显然,王老师他打算在云贵市长久地待下去了。”
有人问:“他有马子了?”
“这种事情,就算有,也不会告诉你的嘛。你有没有马子啊?你会对我们说吗?”
大家都不吭声,看见王鹰,就仔细观察。
过去他一脸外乡人的落寞,对什么都没有兴趣,所有大家喜爱的活动概不参加——喝猛酒、掷飞镖、玩桌球。其实除了对酒精过敏外,他的飞镖从来都是十环和九环之间,桌球技艺也特别高,曾经在成都拿过省级赛的冠军。
他那张落寞的混血儿的脸孔,大家真是太熟悉了。白天看不到他的影子,偶尔看到他在本地轻音乐团的排练场出现,也是一副魂还留在梦乡里的落魄模样。不过,到了晚上,工作时间,他即刻恢复活力,风度翩翩。
工作时间得意和沉醉,但下班后他离群索居,空旷的白天谁也不知道他都做些什么。
做音乐这一行,工作如同做梦。
那些音乐,那些歌,无论回忆、向往、感伤,爱恨情仇,心动或是心碎,哪一个不是梦?虚无缥缈的,煞有介事的,无中生有的,全是秀,秀过了又再秀,没完没了,每天重复。再动人的爱,吟唱百遍之后也索然无味;再真切的痛,反复描摹也不知痛从何来了。所以说,这种消费型的音乐是毒药,它张扬的时代精神远不及所运载的垃圾多。
在垃圾中消耗了整个夜晚之后,王鹰会十分厌倦现实、厌倦世俗生活。
以往,王鹰白天就睡觉,此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每个人心理上都是有弱点的。出于一种莫名的心理,王鹰就不喜欢在白天见到任何人。白昼的生活令他无所适从。他只有出现在夜晚的灯光里,在梦幻烟雾里无数目光的注视下,在令人全身酥松的音乐里,才立刻恢复正常,展现出优美的翩翩风度。
这不仅仅是因为,如果是在白昼,他那张雪白的“鬼佬”面孔会因为毫无表情而令人觉得怪异,狮子头一般的长头发也是守旧的城市居民们所厌恶的,曾经,在商店买衣服,他就听到有大人和孩子在身后议论他,叫他“鬼佬”、“长毛”。
更重要的是,白昼的生活中,几乎没有他的位置。他那么孤独,不食人间烟火,和现实没有半点瓜葛。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就与这日常的世俗的生活完全疏离了。在世俗生活里混久了会感觉十分乏味,并令人日渐迟钝。但没有这样的生活,人的心理也会失去常人的那种平和与健康。从少年时就跟随各种剧团走穴,在娱乐圈里混了十多年的王鹰,是一只孤独的鹰,陪伴他的只有音乐和寂寞。因为寂寞,又寻找了卷烟和浓茶做伴。
他是个渴望精神闪电的人。闪电虽然短暂,但闪电会把世界照亮,把生命照亮,在那个瞬间,世界只有光芒。闪电是所有积蓄力量的爆发,是极致的纯粹的光芒。闪电不可能永远出现,但如果灵魂和生命开始堕入黑暗,就一定需要闪电将所有的黑暗驱散,实现自我救赎。
在他生命的历程中,他的闪电来自梦想,来自音乐,来自强大完善的自我。因为他要自己给自己发电。
精神的消耗,在面孔上往往留下了疲惫和苍白,所以,他出现在世俗生活中的面孔总是漠然和沉默。
在王鹰的流Lang生涯中,有些书籍是一直带在身边的,比如《爱的意志》,比如《查拉图斯如是说》,比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他很清楚,酒吧的芜杂,夜生活的失范,太多的孤独时光,不断重复的消费性通俗音乐,等等,这些都是将一代代酒吧歌手乐手腐蚀毁灭,令他们消极颓废、变态和异化的毒物。稍有懈怠,就会走上毁灭。
读书和思索,以及生命中一些影响了自己精神灵魂的大事件,就是他的精神闪电的电源。
柔桑是他近两年来的一次闪电事件,但这次闪电给他带来失落感。
她就像是一个很短暂的梦幻,伸手可触,但转瞬即逝。每当他坐在二十九层的落地窗边,回想对柔桑的朦胧期待,和她的渺无音讯,会突然感到,那其实是一场梦,现实中,根本没有一个柔桑存在。
当他拿起书本的时候,又会觉得,她其实是存在的,但是,是在那些书中,那些文字之中。
对,她是在一些文字之中。他读她的诗歌的时候,她就复活了。但书本合上,她又隐匿到了方块字之中,不复现身。
他每天都可以看到的,唯有阿哈。这个年轻的布依女孩,才是自由自然而真实的。但是她正在她的恋爱当中。她和颜如卿的感情,不同于那些男孩女孩青春期的碰撞,她是带着她民族的爱情信仰来投奔颜如卿的。结果会怎样,不得而知。
阿哈的出现表面看来和王鹰没有什么关系,但只有他自己才明白,闪电又出现了。
而且,这次闪电将历时久远。闪电的结果是什么,闪电将带来什么,他不知道。但他自信自己不会在闪电里毁灭。他之所以热爱闪电,就是因为他的生命与灵魂从来都是在闪电里刷新、飞升。
闪电照彻他的世界,闪电揭示生命追求的本质。
当他听到阿哈的歌唱,他的心灵被深深震撼了。隐隐约约地,他感受到一种新生的力量,这力量给生命带来希望,让灵魂欢乐悸动。
阿哈,迷茫天空里的闪电。且不说她的美——王鹰十多年来就在美女丛中过往,女性外表的美和她们喜欢作的媚,已经无法对他产生不安和迷惑了,他常常仅仅就将她们视为雌性生物而已。十多年来,多少美女昙花一现,多少鲜花绽放然后坠入风尘、被践踏入泥!他常常看到表面的光鲜包裹着内里的腐烂,完美脸蛋下的愚昧和浅薄,动人风情底下张牙舞爪的和别有用心……最后,都是零落成泥碾作尘。
王鹰向来认为,要想让女人保持和坚守她的完美,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她们身处男权社会,因为生命脆弱青春短暂,因为她们自身人格上的弱点,因为人性的各种贪欲阴暗……所以,他从来不将他的信任给予漂亮的女人。常常有女人公开或暗暗地爱上他,他会说:“别惹我,否则我就要拿出鞭子!”
在鞭子的用途上,他和尼采其实不一致。他不是尼采,并不需要携带鞭子。尼采不是绅士,同时也太缺乏对女性的正常审美能力。再者,尼采大概也没有机会看见多少漂亮女人。在对待女性方面,尼采也一定缺乏经验,女人之于尼采,是一种具有威胁性的不被了解的事物,所以尼采畏怯,如果要与女人打交道,尼采给女人的礼物就是鞭子,尼采带着鞭子去找她们,主要是防备她们、想制服他们。
王鹰是具有良好教养的现代人,他对女性有着神性崇拜,更有与女性和谐的能力,还有与女性共同享受闪电、彼此提升的愿望。但在他工作的环境里,又不得不见识太多漂亮又卑贱的女人,所以他得将鞭子藏在严肃的表情和目光里,他的表情,他的目光,可以将一切轻佻的女人拒之千里。
某些女人,他奉为神的,是他母亲那一类的女人。
王鹰对自己的母亲不仅仅是爱。他从小只见过她美丽的照片,知道她与自己的父亲有一个美丽离奇的邂逅,对她了解极少,有关她的一切,全靠了他的想象和猜测,以及从他所阅读的俄罗斯文学中获得的感受和灵感,丰富了母亲的形象——金色卷发,白皙皮肤,高高的鼻梁,碧绿的眸子,温柔、高贵、博爱、情感丰富,他心灵殿堂里完美的女性,是女神。
……阿哈,是又一个女神,正暗暗影响着他的灵魂。
阿哈以她特殊的嗓音进入他的心和魂,她那种奇特又绚丽的异族气质,令他感到亲切和认同。她是一朵真正新鲜纯洁无暇的山野之花,不谙世事,心无旁骛,歌唱就是她的全部。
在云贵高原的这个小城市里,酒吧暂时还不是小资集结地,而是本地财富新贵挥霍和外来富商社交聚会的地方。那些女歌手,甚至一些老板从外地请来的女明星,只要见有大款光顾,就一定找机会送上媚笑、送上自己的名片。她们甚至委托中间人,谋求款爷们的饭局,谋求陪往南方北方、往香港澳门游玩的机会。
阿哈不懂这些,更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只唱歌,专注地唱,唱歌对于她,是最快乐最美好的事情。
她的声音从天上来到人间,像自由的女神,自然的精灵,她快乐地生活在她的歌里。
王鹰将如同天空里的鹰照看着草地上的羊群,好好地保护她。
他预感到,生命和灵魂在长久的沉默中,按耐不住要迎接闪电的到来。
闪电啊,你劈吧,劈我吧!劈我吧!闪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