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季节的变换是悄然而不著痕迹的,不像山间,大好河山随着季节改变而旧貌换新颜,四季的景象特色鲜明,有规律可循。
城市的一切改变,只能从女人们的身上来体现,夏天一到,云贵的美女就穿上了五颜六色轻薄的裙衫。如果你是个外乡人,如果你在初夏去了这个高原上的盆地城市,远隔几十公里就听闻亚洲第一瀑布的轰然水声,你同时会惊讶:为什么城里有那么多美女啊?她们睁着鹿一般的大眼睛,全是那个著名女演员宁静的孪生妹妹一般,为什么她们没事可做?为什么她们每天都打扮得那么漂亮,好像天天在过节一样?
的确,这个城市就是这样的,美女除了陪男人打打麻将,余下的事情就是痛快吃东西,好好留意她的妆容,她们的一张脸和一身的穿戴,那就是俘获男人的重要武器。男人一满意,就得缴械,财权交出来,乖乖地听话,她叫干啥就干啥。这也是云贵美女除了宁静之外,都不愿出门闯天下的重要原因,也是这个城市浅薄的地方。
阿哈和这些大眼睛的美女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她的异族文明,她漂泊的心。在这样的市民城市中,她同样消除不了身边的孤独,只能是在梦里生活的人。除非回到金竹大寨,否则在任何地方她都感觉到自己是异乡人,无法和周围的人和事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她唯一拥有的,是她的梦想和歌唱,这样的梦想只能是在远方。时光如流水,而歌唱也如同流水,永远要去更远的远方。
她看到夜晚的玫瑰越来越多,那都是从昆明空运过来的,据说是加拿大种。红玫瑰和黑玫瑰总会给她眩晕的感觉,粉玫瑰是柔弱乏力的,她不喜欢。蓝玫瑰据说都是用特殊颜料用特殊方法濡染而成的,那造假的过程,就已经将花的美毁损殆尽。只有黄玫瑰,新鲜饱满的黄玫瑰,无论是在酒吧的紫光里,或是如梦的夜色里,都好像笼罩着光芒,格外令人振奋。
每个晚上,无论是在贵州饭店、新月酒吧,或是广寒宫,火宫殿的老板李遥都会安排人送上十八枝红玫瑰或是黑玫瑰、黄玫瑰、粉玫瑰、白玫瑰,然后在遥远的卡座上向阿哈微笑致意。
阿哈其实是看不见他的笑容的,但知道他在笑,在优雅的做出某一个轻微的手势,扮演着绅士。
绅士或者淑女,是扮不出来的,那与天性有关,否则,迟早是要露馅的——阿哈每回看李遥,其实下意识是在看他有没有露馅的地方。
“猫儿钻出了口袋——露馅,哈哈哈!”
在贵州大学读书的美国留学生Jam,一有时间就泡吧,阿哈去到哪他就跟到哪。他最拿手的是,一看阿哈有空就给她讲他祖国的各种俚语,这个“露馅”的俚语,也是他讲给她听的。他用中国话讲,显得十分的笨拙,每个字吐音都一样的重。但他很认真努力的讲,每讲一个就自己大笑一阵,像那些单纯而笨拙的大男孩。
Jam阿哈,看王鹰和阿哈形影不离,就去和王鹰一块琢磨萨克斯管,原来他也吹得不错,尤其是降B的低音萨克斯管,他抱着它,可以吹出地狱的呻吟,也可以吹出天堂的风声。他只要有空,就从位于花溪的学校赶到云贵,整夜跟他们泡在一起。许多时候,酒吧客人喜欢听王鹰用高音萨吹奏,每到这时,Jam就可以用降B调的低音萨给王鹰伴奏,效果出奇的好。
阿哈十分喜欢Jam的个性,他透明、阳光。
他们三个人成了好朋友。
Jam一高兴,就要对阿哈唱崔健的歌,那首《花房姑娘》——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并没有话要对你讲,我不敢抬头看你脸庞;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的惊奇象是给我赞扬;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我无法逃脱花的迷香,我不知不觉忘记了方向;
你要我留在这地方,我要我和它们一样,我看你默默地说不能这样;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姑娘。
阿哈总是微笑着欣赏Jam快乐的歌唱,然后才对他说:“Jam,你已经唱了不止十遍了,每次见面你都唱这歌。”
“是啊,这是我专门为你去学的,学了就为了唱给你听。好听吗?”
“你也这样问我N次了。”
“可是,阿哈……”
“怎么听起来,你叫我哈哈?我不是,我是阿哈。你知道阿哈湖吗?在你学校附近。”
“真的?什么样的湖?像你这么美吗?”
Jam纠缠着阿哈,要她带他去阿哈湖。如果没有王鹰解围,阿哈真不知如何是好。王鹰拿起萨克斯管,冲着Jam吹出几个音符,像说暗语似的,Jam立刻蹦跳到他身边去了。王鹰对阿哈眨一下眼睛示意。
“谢谢!”她说。
王鹰让她感到踏实和有所依靠,Jam让她感到快乐。李遥,就不是一个透明的人了。
阿哈对李遥看不准也吃不透,他越笑得殷勤,她心里越发慌。
谁不知道火宫殿?在城市的东边,那里奏响的音乐,整个城市都可以听见。那些本城市第一批拥有轿车的,都买的红旗,一辆辆黑色的红旗轿车,一到傍晚就向火宫殿驶去。
在掘平生第一桶金时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情的李遥,在阿哈面前一直是拘谨和含蓄的。
李遥有时候会研究一下玄学,读读古书。古人说了,不能只正衣冠不正心。李遥每晚去见阿哈之前,都要回到火宫殿自己的休息室打扮一番,衬衣一定要穿新熨烫妥贴的,皮鞋也一定要新擦过。对着镜子梳头的时候,他在心里重复着古人的话,并反复的对自己说:“瞧,比年轻娃儿有钱,比有钱人有风度,比知识分子潇洒,比艺术家雄,比时髦先生有内容,比留学生……”
经过反复的自我暗示和鼓励之后,他像地道的城市猎手那样吹起口哨,开动在小城里足够炫耀的红旗轿车,驶上了追逐猎物的高速公路。
阿哈爱上了这城市夜晚的生活,开始像王鹰那样昼伏夜出了。她如一只猫,穿行在黑夜各个霓虹灿烂的处所。夜晚是虚无的,夜里的一切都变得轻盈,夜里的人们有着松弛和茫然的表情,似乎谁也不想支配自己而只想被人支配。夜和音乐更是有着天然的联系,她的歌喉能够穿透重重黑夜,到达神的府第。
夜是她变轻和渴望歌唱的时刻,是一切戏剧的开始。
而李遥,火宫殿的那个怪物李遥,也想出了新的招——他安排了酒宴,请来苏总和别的一些商界朋友,要拜王鹰为师,学吹萨克斯管。拜师宴上,他卖弄自己吹竹笛的技艺,那么个精瘦骨感的人,一吐气就把音吹破,让大家哈哈大笑。
自从他跟王鹰学吹萨克斯管以后,就时常往王鹰和阿哈身边凑了。
李遥对阿哈的渴念,已经越来越按捺不住。
因为迷恋阿哈,他对自己身边的女性态度变得粗暴,特别是那些粗俗乏味的女歌手,他稍有不满就骂骂咧咧。她们见了他就如同老鼠见了猫,能躲就躲。
有个叫麦黄的女歌手,阿哈曾经听到她唱《往事如昨》,“往事难忘温馨如昨,依然荡漾心头……”她声音沙哑,风尘味特重。
麦黄在火宫殿已经演唱近十年了,可以说,一有火宫殿就有了她,当初的火宫殿完全靠她撑起台面。大家都十分尊敬她,算是火宫殿的元老、大姐大,李遥对她也十分感激,有时表现在大家的眼里,活脱脱就是情人关系,所以谁要想讨好老板,就先讨好麦黄得了。
但最近,李遥对麦黄也有些压抑不住的厌弃会流露出来。比如过去,她唱完后休息的间隙,见有重要的客人,或是李遥的朋友之类,会主动来打招呼,陪坐一会,俨然老板娘一般,如此“识相”,也是李遥十分满意的,客人也觉得很有面子,偶尔还可以对他俩开点带色的玩笑。李遥会粗口不断,麦黄就扮出贤淑的样子,越发让人觉得他们男主外女主内了。
最近一次,听说老板晚上开红旗车接了个歌星来火宫殿,麦黄急得唱歌老走调。演唱完后要上露台去,看李遥到底接了个什么人来,被咨客将她拦住了。
那两个穿红色长旗袍的女孩子平时看够了她的趾高气扬,她们每天站在门口对客人也对她说“欢迎光临”时,她总是乜斜着眼睛,抽抽鼻子算是对她们的不屑回应。所以,现在她们不但将她拦在楼下,还转过身故意说给她听:“她还不知道,老板都叫她是‘夜光’了!”
麦黄当即楞住,腿是跨进大门里了,但半天才回过神,心里一阵疼,差点气上不来。
“夜光”是云贵人骂长年混迹歌舞厅的女子,说她们只有晚上化妆后漂亮,白天一卸妆立刻现出人老色衰的可怕原形。
听着楼上陌生的脆嫩的声音、李遥殷勤的讨好应酬声,她心里陡然膨胀着对李遥的万千怨恨。真是历来犹见新人笑,有谁知道旧人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