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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站起来!_第129章 蛛丝马迹
  “丫头,你是不是知道一些什么事情?如果知道的话就说出来,不要这么夹枪带棒的埋汰人。”没有人喜欢被别人当成傻瓜一样玩弄,刘远征当然也不例外,听了郑淑芳的话,他狠狠白了一眼熊哥,这才说道。
  虽然只是一个眼神,但我分明见到熊哥的身体都哆嗦了一下,他心中对刘远征的敬畏也可见一斑。
  听了刘远征的话,郑淑芳笑了笑,这才说道:“你们不是常说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吗?见识我是没有的,不过是想提个建议罢了。”
  都说女人是世界上最善变的动物,这句话一点都不错,从前的郑淑芳温柔婉约,可自从我俩之间的那层窗户纸被捅破之后,她就像是忽然变了个人似得,变得更加的调皮古怪,甚至连说话都有些让人捉摸不透。
  刘远征不耐烦的白了她一眼,说道:“丫头,别在这里跟我耍嘴皮子,我可没工夫跟你瞎耗,你要是真的知道什么事情的话,我劝你提早说出来,机会只有一次,否则别怪我刀下无情,让你们小两口做一对亡命鸳鸯。”
  一边说着,刘远征用食指轻轻敲打了一下刀背,直敲的嗡嗡作响,在任何人看来都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
  听到他“小两口”二字,郑淑芳的脸上也不禁一红,随即轻轻咳嗽了一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这才说道:“大哥,现在我俩的小命都攥在你的手心里,要杀要刮当然是你一句话的事儿,不过有件事情我不亲眼看看的话,即便是死了也不能瞑目。”
  我本以为郑淑芳已经替我想出了脱身之处,没想到竟然是想见什么东西,我也不不禁有些失望。
  刘远征就更加不耐烦了,冷哼一声,说道:“什么东西?放心吧,就算是龙肝凤脑我也会给你找到,即便你生前见不到,等你死了之后,我也一定会烧给你。”
  郑淑芳说也不用那么麻烦,我想见的东西就在这里。
  说着,她指了指熊哥,道:“我想见一见熊哥身上的刀疤。”
  谁也想不到,郑淑芳最后的愿望竟然是想见一见别人的伤疤,众人的脸上都露出了迷惑之色。
  郑淑芳将众人的深色尽收眼底,随即说道:“是这样的,我这个人从小就崇拜大英雄,自从刚刚听了熊哥如何替江哥挡刀之后,更是对他的英雄事迹心驰神往,我觉得咱们应该把这件事写在他的功劳簿上,将来也好告诉其他兄弟,那些刀疤,自然就是他英雄事迹最好的见证了,您该不会连我最后一个心愿都不会满足吧?”
  旁人仍然对她的话不明所以,但我却听出了大概,她言外之意,明显是怀疑熊哥身上的伤是假的。
  刘远征何等聪明,当然也看了出来,当即将钢刀收了起来,对熊哥说道“|这话的确有些道理,我一门心思的想要替小江报仇,却把你置诸脑后了,是做大哥的糊涂,这样,你就让大家伙见识一下,也算
  是给其他兄弟一个交代。”
  刘远征这个人平时沉默寡言,更加不会轻易的夸奖别人,他这么说已经算是一种很大的赞扬了,可是熊哥听到耳朵里,不但没有丝毫高兴,反而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说道:“为兄弟两肋插刀,这是做小弟的本分,哪里还贪恋那些虚名?而且医生也嘱咐过,我这伤口还没愈合,千万不能见风,否则会感染的……”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已经彻底低了下去,几乎微不可闻,恐怕连他自己都编不下去了,这也难怪,毫不夸张的说,伤疤是一个男人的第二性征,也是最荣耀的功勋章,有谁会藏着掖着?
  更何况,他连枪林弹雨都不怕,又怎么会怕小小的感染?
  刘远征仍旧没有说话,只是这么淡淡的盯着他,脸上的表情无喜无忧,那双眼睛也犹如一口古井一般,一丝波澜都没有,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虽然只是一个眼神,却着实把熊哥吓得不轻,虽然我俩之间的距离很远,但我却清晰的看到了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滴了下来,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恐怕他早已经被千刀万剐了。
  如果不是做贼心虚,他为何会这么推诿?
  事关我的生死,我也顾忌不了那么许多了,三步并两步的就走了过去,一把将他头上的绷带给撕掉了,出乎意料的,此时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阻拦我。
  熊哥万万想不到我说动手就动手,因此一点准备都没有,想要反抗却已经来不及了。
  不得不说,熊哥之所以能够有今时今日的地位,本事还是有些的,这点从他紧实的肌肉就能看出一二,但是除此之外,他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只不过脸上有些血伽而已,乍看之下,似乎是受了极重的伤,此时看来,倒更像是被他故意涂抹上去的。
  事到如今,真相依然大白,也不用再说些什么了,只是我实在想不通,我跟熊哥只见过几次面而已,除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产生了一点误会之外,根本就没有得罪过他,他有什么必要要杀害小江,又嫁祸给我呢?
  刘远征带来的那些人自然也不是傻瓜,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把目光落在了熊哥的身上,眼神之中,分明透露着几分鄙夷。
  “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刘远征沉着嗓子,问道。
  尽管他的声音很低,但却根本没有人敢护士,熊哥听到耳朵里,更是如遭电彻一下子就从架子上跳了下来,跪在了地上。
  “呦呵,对于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来说,你这身手还是蛮不错的吗,熊哥不愧是熊哥!”郑淑芳幸灾乐祸的说道。
  熊哥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怨毒的看了一眼郑淑芳,这才说道:“大哥,我说实话,那天晚上我喝多了,还没吃晚饭,就已经人事不知了,我害怕回来之后兄弟们怪我不讲义气,这才编造了鬼话,但是除此之外,我句句属实,江哥真
  的是被孙三儿给害死的,这点是我亲眼所见。”
  可以看得出来,这熊哥俨然是一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都在这个时候了,他还企图蒙混过关,但是有前车之鉴摆在哪里,别说是刘远征了,恐怕屋子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再相信他的话。
  可是,小江已死,那天晚上究竟出了什么事情,旁人根本就无法得知,只能听他的一面之词,这叫做死无对证。
  经过刚才的事情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小瞧郑淑芳,因此众人都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了过来,刘远征开口问道:“丫头,你还有什么看法?”
  “你们这么一群大男人,竟然连一点主意都没有吗?”郑淑芳摊了摊手,说道:“看法我是没有的,心中对熊哥只有说不出的敬佩,不单是他的人品,还有他的酒量,醉的都不省人事了,还能亲眼看到江哥被害,怎能让人不佩服?”
  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让整个屋子中的气氛都为之一凝,是啊,一个人事不知的人,还怎么能够看到东西?
  不管熊哥再怎么聪明,但仓促之间编造的鬼话,一定会留下破绽,只不过小江跟我们都或多或少的有些牵连,大家都关注于他的死讯,从没有人仔细想过熊哥的话,但是郑淑芳就不一样了,她跟熊哥根本就没有什么交集,自然看的比我们要透彻很多,这叫做旁观者轻。
  熊哥的眼睛转了几转,随即一咬牙,似乎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如同一只老鹰一般向我扑了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中已经多了一把三寸多长的匕首。
  虽然只是一把匕首,但却根本就没有人敢小觑它,只见刀锋寒光湛湛,显然锋利异常,我甚至都感觉到了一股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
  刀借人力,人借刀势,这一刀之下的力量可非同小可,我若是被砍中,非但被劈成两半不可。
  说时迟那时快,其实一切都只发生在一瞬之间而已,我想要躲避,却已经来不及了。
  “吾命休矣!”这是此时我心目中唯一的想法。
  现在我只有闭目待死的份儿,哪里还想的到要逃跑?
  可是出乎意料的,过了很久,我仍然没有感觉到预期的疼痛,但是有一些粘稠的东西滴在了我的额头上,同时,我还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儿。
  是了,一定是那把刀太过锋利,所以我被砍成两半仍然没有感觉到,脸上的这些东西应该是我的鲜血吧!
  尽管脑海中这么想着,但我还是悄悄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缝隙,一看之下,我心中的那块大石头也终于落地了。
  原来熊哥的匕首在我头顶一寸的地方便停下了,这当然不是他手下留情,而是有另外一只手死死地抓住了刀锋,能够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作出反应,其身手可见一斑,除了刘远征之外, 恐怕这间屋子中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还能做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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