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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乱世的剑舞
  只要,能挥动这剑。
  这便足够了。
  这是格斯,内心中的想法。
  他没有考虑什么未来,没有考虑什么国家,也没有考虑任何事情。
  原本他的任务是和卡思嘉一起,在主力部队包围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后,作为冲锋队从侧翼冲锋,打乱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的队形。
  这样,只需耗费最少的兵马。
  就能阻挡尤达的铁骑,而且相对来说,还能赢的漂亮。
  但,格斯却没有听从格里弗斯的命令。
  独自一人前来拦截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
  就如同他的内心想法一样,只需要能够继续挥剑,他便能得到满足。
  就像一条饥肠辘辘的野狗不肯放弃最后的骨头一样。
  即便加入鹰之团已有几年,但挥剑还是他唯一能掌握的东西。
  因此,只需要挥剑,便能得到满足。
  然而如今,看着已经冲入敌阵万元,格斯才意思到,自己连挥剑的权利都被抢夺了。
  “你个混蛋!!”
  格斯咬牙拔出剑,在万元身后冲去了敌阵!
  “给我等着!”
  随着格斯双手持剑用力一挥。
  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的一名骑兵,连人带马一起被斩成了四节。
  顿时令见到此情景的尤达军心神惧裂。
  前有万军丛中取已方大奖首级犹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松的[血之贵公子]。
  后有一个能够挥动千钧之剑,无视自己身上的盔甲,只要拦就通通给你斩断,紧咬不放的疯狗。
  在万元和格斯的双重压力下,尤达军的溃败似乎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人。
  更不用说在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的部分队员在见团长已死,想要找个方向跑路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进入了鹰的包围圈。
  最终。
  尤达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
  大将,被斩首。
  死亡人数五百八十一人。
  俘虏数量:两千一百三十二人。
  这场战斗,不仅将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的冲锋逼停,还十分漂亮的赢得了这场战斗。
  而万元,也表现出了他外号里的模样。
  [血的贵公子]。
  在现场之上没有穿戴甲胄,反而是穿戴昂贵的丝绸,但在战力上却是举世无双,一把单手大剑舞的虎虎生风,势必能够斩下胆敢前来冒犯之人。
  沐浴在鲜血中依旧高贵,优雅,强大,自信,简直就是人们心中梦幻的贵族。
  因此,[血的贵公子],便成为了年轻贵族们追捧的目标。
  但,温馨提示,各位贵族上战场还是请勿刻意模仿万元不穿甲胄的行为,这属于错误示范。
  人与人之间是不同,请不要盲目自大。
  最终,在解决掉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后。
  万元也是优先得到了国王的恩赐。
  首先,是终于有爵位了。
  一个男爵,虽然官小,但却代表万元终于是成功进入米特兰的贵族圈。
  虽说之前说他是落魄贵族,是米特兰的新晋贵族。
  但,没有爵位,还是代表你和贵族之间的圈子有着隔阂。
  而现在被授予爵位,不仅代表着万元正式踏入米特兰贵族圈,还无疑是对鹰之团的一次打击。
  因为,国王明确表示过,这场战斗,全是万元的功劳。
  说他不仅斩杀了敌方大将,还逼停了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也是他,杀了将近四百人的尤达军,杀的尤达心神惧裂放下武器,投降于此。
  总之就是一个字。
  猛!
  而这些,原本应该属于鹰之团的荣耀,却被半路杀出的万元抢去。
  原本对万元映像还不错的鹰之团成员现在都用一股警惕的目光看着万元。
  连格斯,也是皱眉问着万元:“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他在问万元,冲在自己前面究竟是怎么想的。
  虽说自己只是一个只懂得挥刀的野蛮人,但这次战役,只要不傻都能看出,如果他成功拦截了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的话一定会名声大噪。
  而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万元夺去了。
  格斯并不在乎这些,只不过,他身为鹰之团的冲锋队队长,还是需要知道万元本人的立场以及想法。
  如果万元不是故意的,或者是担心自己的安危而冲下来的话,即便面对众人非议的目光,格斯对待万元的态度也不会有所不同。
  但是,,如果,,万元是故意抢他们功劳的话。。
  格斯眉头皱了起来。
  比起这些复杂的问题,果然还是挥剑比较适合他。
  但,自己作为鹰之团冲锋队队长,擅自行动也就算了,连功劳都被别人抢了,再不问清楚点什么的话也不符合自己的风格。
  面对格斯的询问。
  万元愣了愣。
  之前那番月下交谈,无疑证明两人虽然爱好不同,但却是异常投缘的朋友。
  但现在,朋友之间的利益起了冲突,所以,是选择的时候了。
  立场,还是朋友?
  他当然可以如实相告,说是因为黄金船自己才不得不迎战尤达。
  但,,思来想去。
  万元最终的回答是。
  “我是故意的。”
  万元笑着对格斯说道:“格斯,如果不是身处乱世的话,我们应该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是为了贵族而战的华丽之剑,而你是为了鹰而战的利爪,虽然很想交你这个朋友,但很遗憾,我们的立场从一开始就是不同的。”
  “也许从一开始,我们的相遇就是错误的吧。”
  像格斯这样纯真的人,已经很少遇见了,与其说出真相继续和格斯以朋友的身份相下去,到最后让他在鹰和自己之间做选择,不如就在这里切断这层关系。
  把他推向鹰的怀抱。
  毕竟,如果自己没有来到这个世界的话,那各种方面出众的鹰无疑是这乱世之中的唯一主角。
  至于耿直的格斯,大概是属于和鹰亦臣亦友,可以付出生命去救鹰的重要配角。
  而自己,就是纯纯的例外。
  站在米特兰,也不过是因为自己想要玩一场中世纪游戏,所以还是做出符合人设的事吧。
  他终究是要离开的,还是不要在这个世界交朋友了。
  他,终究是不同的。
  既然是游戏,就不要对角色带入太多的感情,以免不舍得让游戏结局。
  嗯,就是这样。
  听到万元的回答,格斯点了点头。
  随后,格斯将背后的重剑拔出,指向万元:
  “记得我们上次的承诺吗?还有什么话,就用剑来述说吧。”
  看着摆出战斗架势,神色肃然的格斯。
  万元不禁哑然失笑。
  没想到他那个粗脑袋现在的行为还挺浪漫。
  既然如此,万元也钉好十字架,拔出刻有泰莉莎符号的单手大剑,侧身指向格斯。
  无视了营地周围纷纷侧目的士兵。
  万元温和地笑道:
  “我怎能拒绝共舞一曲的邀请呢?”
  ps:这章可能有点乱,因为我昨天熬夜,今天又照顾了我妹一天,晚上才终于有时间码的,乱的地方请家人们给我指出来,我明天再改,那么,晚安了。
  (感觉要猝死了)
  (可恶啊!我恨不自律的自己!)
  (嗯,,,坚持不自律,是不是也是一种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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